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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 日、7 月 5 日、7 月 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问询,截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 日上涨 4.85%、2021 年 7 月 5 日上涨 10.00%、
7 月 6 日上涨 4.16%,近期涨幅较大。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1.54
元/股,市盈率为 51.76 倍,换手率为 14.41%。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风险。

   2、2019 年以来,受行业周期性下行、《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等
因素叠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 HFCs 制冷剂市场供过于求、竞争激烈,产品价格

同比下降,导致 2019、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对产品价格的敏
感系数较高,如市场供需矛盾和行业周期性下行趋势持续,可能导致 HFCs 制冷
剂价格继续回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受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
动影响,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和增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月 5 日、 月 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
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目前主营产品为氟制冷剂、氟发泡剂、氟化氢。其中氟制冷剂包括第三
代 HFCs 制冷剂(具体包括 HFC-134a、HFC-125、HFC-32、HFC-143a 等单质制
冷剂以及 R410A、R404A、R407C、R507 等混配制冷剂)和第二代 HCFCs 制冷
剂(具体包括 HCFC-22、HCFC-142b),氟发泡剂为第二代 HCFC-141b,氟化

氢包括无水氟化氢和氢氟酸,无水氟化氢主要作为原料用于配套公司氟制冷剂和
氟发泡剂的生产。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与日本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合资的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
股 50%,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开展 2 万吨蚀刻级氢氟酸项目,该项目产品目
前处于客户认证过程中;公司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的浙江盛美

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49%,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开展双氟磺酰亚胺
锂项目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建设过程中。上述投资项目均不在过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公司控股股东胡荣达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
以自有资金 1~3 亿元人民币增持三美股份 A 股股票,本次增持不预设价格区间。
根据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5 日、 月 2 日披露了第 2021-038、
2021-039 号《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截至 2021 年 7 月 6 日,控股股东胡荣达累计增持三美股份 A股股票 5,201,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累计增持金额 8,979.54 万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1 年 7 月 6 日,控股股东胡荣达持有公司 230,430,9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7.75%。另外,其一致行动人胡淇翔持有公司 103,738,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99%;一致行动人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8,937,28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8.02%。上述一致行动人与胡荣达合计持有公司 383,106,47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62.76%。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
发布之日,除公司控股股东胡荣达根据上述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外,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
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公司与日本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合资的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 2
万吨蚀刻级氢氟酸项目,公司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的浙江盛美
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建设,分别涉及半导体基础材料、锂
电池基础材料领域。上述投资项目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
尚未实现业绩,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除公司控股股东胡荣达根据已
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 日上涨 4.85%、2021 年 7 月 5 日上涨 10.00%、7
月 6 日上涨 4.16%,近期涨幅较大。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1.54 元
/股,市盈率为 51.76 倍,换手率为 14.41%,包括本公司在内的 6 家氟化工上市
公司市盈率和换手率平均值如下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风险。

       证券简称                  市盈率                 换手率(%)
       巨化股份                   566.16                     3.61
        多氟多                    83.14                     18.27
       中欣氟材                   27.15                      4.23
       联创股份                   105.02                    42.57
       永太科技                   61.20                     11.68
       三美股份                   51.76                     14.41
        平均值                    149.07                    15.80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3,460.27 万元,同比减少 11.67%,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590.74 万元,同比减少 41.69%;公司 2020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272,072.81 万元,同比减少 30.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184.59 万元,同比减少 65.65%。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受行业周期性下
行、《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 HFCs 制
冷剂市场供过于求、竞争激烈,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对产品价格的
敏感系数较高,如市场供需矛盾和行业周期性下行趋势持续,可能导致 HFCs 制
冷剂价格继续回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受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影
响,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和增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