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 分装项目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拟将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 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5,474.6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金额,实际金额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 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 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474.6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金额, 实际金额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193,716.59 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江保荐”)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232.95 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 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4,194.03 万元(包括预付保荐费用 1,200.00 万元、审计 及验资费用 1,910.38 万元、律师费用 424.53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用 511.35 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 147.7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81,289.60 万元。2019 年 3 月 27 日,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将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 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 资金 4,194.03 万元,合计 185,483.63 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14,393.00 2 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 27,682.70 3 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20,189.90 4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注) 14,224.00 5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5,000.00 6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15,000.00 7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 8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合计 181,289.60 注: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及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之“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美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下述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武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 行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三美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和长江保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3、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武义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洋口支行(以下简称“如东农商银行洋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华武义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武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如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公司及子公司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垫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垫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就“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 目“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华武义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 年 5 月 25 日,鉴于“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并结项后的 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用途 号 专户余额 江苏三美 2 万 浙江三美 交通银行 吨/年 1,1,1,2- 1 化工股份 769899991010003007481 8.05 武义支行 四氟乙烷改扩 有限公司 建及分装项目 江苏三美 2 万 江苏三美 中国银行 吨/年 1,1,1,2- 2 化工有限 484573015173 466.62 如东支行 四氟乙烷改扩 公司 建及分装项目 浙江三美 江苏三美 1 万 工商银行 3 化工股份 1208060029000501204 吨/年五氟丙烷 29,938.84 武义支行 有限公司 项目 江苏三美 如东农商 江苏三美 1 万 4 化工有限 银行洋口 3206230381010000093869 吨/年五氟丙烷 0 公司 支行 项目 浙江三美 江苏三美 1 万 中国银行 5 化工股份 377976060052 吨/年高纯电子 555.82 武义支行 有限公司 级氢氟酸项目 江苏三美 江苏三美 1 万 中国银行 6 化工有限 535273013377 吨/年高纯电子 0 如东支行 公司 级氢氟酸项目 浙江三美 宁波银行 重庆三美分装 7 化工股份 79050122000089911 已注销 金华分行 项目 有限公司 重庆三美 工商银行 重庆三美分装 8 化工有限 3100014129200042974 已注销 垫江支行 项目 责任公司 浙江三美 三美品牌建设 农业银行 9 化工股份 19630101040030920 及市场推广项 2,302.92 武义支行 有限公司 目 浙江三美 三美品牌建设 农业银行 10 制冷配件 19630101040030938 及市场推广项 174.61 武义支行 有限公司 目 浙江三美 光大银行 三美股份环保 11 化工股份 76880188000162133 87.63 宁波分行 整体提升项目 有限公司 浙江三美 建设银行 三美股份研发 12 化工股份 武义西溪 33050167735600000200-0002 与检测中心项 1,104.48 有限公司 支行 目 浙江三美 建设银行 偿还银行贷款 13 化工股份 武义西溪 33050167735600000200-0003 19.38 项目 有限公司 支行 浙江三美 建设银行 补充流动资金 14 化工股份 武义西溪 33050167735600000200-0005 5.00 项目 有限公司 支行 浙江三美 中信银行 三美股份供热 15 化工股份 8110801013201780603 已注销 武义支行 系统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34,663.35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 序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化收益 号 类型 期限 日 日 率 2021 光大银 2021 年挂钩汇率对 保本 1.00% 2022 年 11 1 行宁波 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 浮动 4,600 /3.15% 92 天 年2月 月 16 分行 十一期产品 231 收益 /3.25% 16 日 日 2021 交通银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 保本 1.65% 2022 134 年 11 2 行武义 期型结构性存款 134 浮动 5,000 /2.97% 年4月 天 月 29 支行 天(黄金挂钩看涨) 收益 /3.17% 12 日 日 保本 2021 中国银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022 保最 1.50% 年 11 3 行武义 【CSDVY20210950 21,200 95 天 年2月 低收 ~3.60% 月 25 支行 1】(机构客户) 28 日 益 日 建设银 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 保本 1.50% 115 2021 2021 4 13,000 行金华 单位结构性存款 浮动 ~3.50% 天 年9月 年 12 分行 2021 年第 428 期 收益 6日 月 30 日 合计 43,800 - - - -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78,463.35 万元。明细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细 金额 2019 年 3 月 27 日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85,483.63 加:利息收入 345.43 理财投资收益 5,859.31 减: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75,687.67 募集资金累计支出 20,222.66 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支付金额 6,080.85 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4,194.03 银行手续费等 0.7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039.07 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78,463.35 其中: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663.35 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 43,800.00 其中,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金 募投项目名称 号 入金额 额 1 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14,393.00 9,619.50 2 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 27,682.70 - 3 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20,189.90 - 4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注) 14,224.00 7,731.70 5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5,000.00 596.84 6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15,000.00 1,526.50 7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 2,516.64 8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7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81,289.60 101,991.19 注: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039.07 万元(含本金 6,492.30 万元、理 财投资收益 516.88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29.90 万元)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全部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 目”,项目拟在江苏三美原有 2 万吨/年 HFC-134a 的基础上新增 2 万吨/年 HFC-134a(副产 7 万吨/年盐酸、0.188 万吨/年 40%氢氟酸)改扩建项目,并根 据市场情况设立 2 万吨/年 HFC-134a 分装项目。项目建设包括 HFC-134a 反应楼 一栋,配套分装车间、仓库、罐区、公用工程等。建筑占地面积 7,772.5 m,总 建筑面积 8,925.8 m。项目总投资 14,393 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设 投资 8,311 万元,配套流动资金 6,082 万元。项目原计划完成周期为 24 个月:其 中前期准备阶段 3 个月,项目建设及试车 21 个月,预计 2019 年全部竣工并投入 使用。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等因素影响,2019 年以来 HFCs 制冷 剂行业进入下行周期,市场供过于求,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审慎控制 HFCs 制冷剂项目投资;2020 年以来的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以及化工行业安全环保形 势趋严等因素延缓了项目剩余部分的建设进度。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募投项目延期事项,项目完成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 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细 金额 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4,393.00 加:利息收入 50.24 理财投资收益 651.14 减: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2,927.32 募集资金累计支出 611.33 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支付金额 6,080.85 银行手续费等 0.20 2021 年 11 月 30 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5,474.67 其中: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4.67 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 5,000.00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专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用途 户余额 (万元) 浙江三美 江苏三美 2 万吨/年 交通银行 化工股份 769899991010003007481 1,1,1,2-四氟乙烷改 8.05 武义支行 有限公司 扩建及分装项目 江苏三美 江苏三美 2 万吨/年 中国银行 化工有限 484573015173 1,1,1,2-四氟乙烷改 466.62 如东支行 公司 扩建及分装项目 (2)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预期年 产品 金额 产品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化收益 起息日 到期日 类型 (万元) 期限 率 交通银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 保本 1.65% 2021 年 2022 年 134 行武义 期型结构性存款 134 浮动 5,000 /2.97% 11 月 29 4 月 12 天 支行 天(黄金挂钩看涨) 收益 /3.17% 日 日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进行授 权,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 2021-068 号公告。 (三)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 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加强了工程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等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项目资金支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减少。同 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益。 四、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安排 为更合理地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 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5,474.6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金额,实际 金额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项目后期如有其他费用,公司将以自 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办理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并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办理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 户银行签署的本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并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474.6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金额,实际金额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 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议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 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请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12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