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三美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716.5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投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号 金额 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 1 14,393.00 9,619.50 项目 2 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 27,682.70 - 3 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20,189.90 - 4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注) 14,224.00 7,731.70 1 5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5,000.00 596.84 6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15,000.00 1,526.50 7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 2,516.64 8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7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81,289.60 101,991.19 注: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039.07 万元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项目拟新建 1 万吨/年 HFC-245fa(副产 4.4 万吨/年 31%工业盐酸、0.21 万吨/年 40%氢氟酸)生产车间及原料、成品罐 区项目。项目建设包括 HFC-245fa 装置一栋,建筑占地面积 2,016 m,总建筑面 积 7,056 m。项目总投资 27,682.7 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设投资 18,778 万元,配套流动资金 8,904.7 万元。项目原计划完成周期为 24 个月:其中 前期准备阶段 6 个月,项目建设及试车 18 个月。受 HFCs 行业下行周期及《蒙 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审慎控制项 目投资进度,截止 2021 年 3 月末,项目尚未投入,公司需根据未来市场情况确 定具体投资进度,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 1 年至 2022 年 3 月。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项目 募集资金余额为 29,938.84 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净 额及现金管理收益,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拟对三美股份进行烟气脱硫脱硝改造、煤 改天然气等环保整体提升,包括对两台 25 吨锅炉进行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引进 先进的烟气脱硫脱硝技术及废气泄漏与修复、在线监测设备,对厂内 10 吨以下 锅炉进行煤改天然气,原厂区内新建一套天然气基站。项目总投资 5,000 万元, 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土建工程 974 万元、安装工程 600 万元,购置仪器设 2 备 3,426 万元。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项目前期 4 个月,建设期 7 个月,试运 行、竣工验收 1 个月,共计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3 月末,项目尚未完成。根据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产品布局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需要,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 2 年至 2022 年 3 月。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4,687.63 万元,包括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净额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 87.63 万元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4,6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3、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项目拟在三美股份原厂区内新建一座研 发与检测中心大楼,并购置研发与检测设备仪器,研发与检测中心包括催化剂制 造试验室、液相氟化试验室、气相氟化试验室、调聚反应研究试验室、高分子聚 合试验室、标准样品室、无机分析室、水份检测室、气相色谱质谱分析室、液相 色谱分析室、光谱分析室、核磁共振分析室等,项目占地 1,500 m,建筑面积 4,000 m。项目总投资 15,000 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土建投资 5,500 万元, 设备仪器投资 9,500 万元。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前期工作 12 个月,完成可 研报告、立项、环评审批、用地规划审批、设计/监理/工程招投标、施工图设计 等;建设期 22 个月,完成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土建、水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 等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共计 34 个月。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14,104.48 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取得 的利息收入净额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 1,104.48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3,0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4、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项目拟实施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采用“线 下+线上”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向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提供及时、全 面、深入的制冷市场商品信息服务。项目总投资 4,800 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其中互联网信息化投入 1,100 万元,线上品牌推广投入 1,030 万元,线下品 牌推广投入 1,370 万元,活动投入 1,300 万元。项目原计划实施周期 24 个月。根 据氟化工行业市场变化和公司应对行业周期性下行风险的市场措施,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项目投资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项目完成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9 月。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2,477.53 万元,包括尚 3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净额及现金管理收益,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 (二)延期的原因及情况 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2019 年以来 HFCs 行业进入下行周期,主要 HFCs 产品价格回落,产品盈利水平下降,市场行情低于预期;HFC-245fa 为第 三代发泡剂,主要用于替代第二代发泡剂 HCFC-141b,是 HCFC-141b 向第四代 HFOs 发泡剂更新换代的过渡产品,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对 HFCs 削减进程安排和进一步对 HFCs、HFOs 产品市场影响,全球 HFOs 产品的研发、 推广和应用加速,HFC-245fa 作为过渡产品的市场替代需求、产品过渡周期均发 生一定程度的变化;鉴于行业下行周期及其波动的不确定性,以及基加利修正案 生效实施对 HFCs 市场的实际影响逐步体现,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审 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趋势并持续评估政策实施对市场的影 响变化,进一步根据政策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投资进度,拟将本项目完成期 限延至 2023 年 5 月。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受项目所处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及 建设进展影响,本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同时,受 HFCs 制冷剂行业下行周期影响, 公司产能扩张及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减缓。根据园区及公司未来项目建设规划及配 套环保建设需求,公司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 2023 年 5 月。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公司加强募集资金支出的审批监督管理,合 理控制相关费用,实际投资进度放缓;同时,受园区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影响, 本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园区建设进展继续推进本项目, 项目完成期限延至 2023 年 5 月。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公司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控 制和管理,同时,受 2020 年以来 HFCs 制冷剂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行和新冠病 毒疫情影响,项目投入减少。公司拟继续推进本项目,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至 2023 年 5 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4 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 HFCs 行业周期 变化和《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实施对 HFCs 市场的影响,根据市场及 政策情况确定项目具体投资进度;公司将根据项目所处园区建设进展、现有环保 设施的整体运行情况及未来产品布局和项目建设规划,确定相关环保处理设施和 研发项目的投入进度;公司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根 据业务发展需要推进项目实施。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 HFCs 行业周期波动和相关产业政策,结合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市场建设需求等进行综合考虑而对项目完成期限作出调 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 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本次延期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募集 资金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 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涛 章睿鹏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