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2022-04-2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三美股份《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
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经营
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并且能够发挥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的作用,保证
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
控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
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方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以
2021 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
备公允性;公司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的意见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无水氟化氢产能增加所带来的萤石粉供给压力,有利
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承诺变更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拟购买金额、
授权期限、产品类型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不
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投资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拟购买金额、授
权期限、产品类型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投资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额度的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公司出
口贸易业务中可能会因人民币与美元(或其他外币)之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
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方案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项。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
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对外投资,是从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出发,经过对原项目投资风险和公司自身条件进行综合审慎评估后
作出的决定,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市场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预计效益良好,具备可行性。同时,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暨对外投资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核查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暨对外投
资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