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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计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2021 年度,公司内控体系及其运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
效控制、监督作用,并且能够发挥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的作用,保证公司经营
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体
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意该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三美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2021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该报
告,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三美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三美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三美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
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决
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方案,并
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1 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胡淇翔              董事长、总经理                 74.06
          占林喜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69.72
          吴韶明              董事、副总经理                 61.00
          徐耀春                   董事                      61.22
          胡有团                   董事                      39.02
          徐能武                   董事                      37.71
           梁晓                  独立董事                     8.00
          许永斌                 独立董事                     8.00
          李良琛                 独立董事                     8.00
           潘登                  副总经理                    65.03
          施富强                 财务总监                    65.76
           林卫                 董事会秘书                   41.42
   注:徐能武的薪酬为 2021 年度任职董事(从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应发薪酬,不
   包括未任职期间应发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薪
酬体系、2021 年度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薪酬
发放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其中董
事薪酬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淇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与关联方的业务联
系确定,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
协商定价,具备公允性;本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并以 2021 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基础确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淇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有利于缓
解无水氟化氢产能增加所带来的萤石粉供给压力,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承诺变更事
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购买金额、授
权期限、产品类型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同时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
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投资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金额、授
权期限、产品类型及审议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同时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
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投资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本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额度的
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一定
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控制相
关风险。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
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提名胡淇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提名占林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提名吴韶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提名徐耀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提名胡有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提名徐能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任职
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且不存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本次提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提名张陶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夏祖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徐何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任
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且不存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本次提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2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整合、修订后的证券监
管法规体系。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制定公司相关
治理制度。

    修订制度如下:《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 年修
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修订)》、《浙江三
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2 年修订)》、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理财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2 年修订)》。

    制定制度如下:《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2 年起草)》、《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2 年起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中,《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 年修订)》、《浙
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2 年修订)》5 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 年修订)》、《浙江三
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对外投资是根据行业政策、公
司产品结构以及公司自身的技术、市场等条件综合审慎评估,从控制募集资金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考虑作出的决定,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
场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可行性,同时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暨对外投
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暨对外投资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三美股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美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
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事
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保荐机构对三美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
对外投资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