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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监
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三美股份《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
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为陈侃、钱康富、朱志东,其中朱志东为职工代表监事,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公司监事会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    召开
                                               审议内容
  次        日期
                     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五届监   2021 年   6、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事会第八   4 月 21   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次会议     日        8、 《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9、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7、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五届监   2021 年
                      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事会第九   8 月 26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次会议     日
                      3、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第五届监   2021 年
                      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事会第十   10 月 27
                      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次会议     日


    (三)监事出席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监事出席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监事会情况
                                                                         会情况
 监事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监事会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陈侃         3            3           0            0         否             1
钱康富        3            3           0            0         否             1
朱志东        3            3           0            0         否             1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其行为规范,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存在违反
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
规定,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
公允,公司审计机构亦未发生变更。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审议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对相关程序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1
年度,公司按照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决策程序及实际执行情况进行
了监督和核查,并关注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与关联方的
业务联系确定;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未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交易
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备公允性;履行了规定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对决策程
序和后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规定,并
履行了规定的审议程序,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控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完善并优化内控流程,调整了内部组织结构,开
展内部专项审计和子公司常规审计,取得了良好成效。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进行了认真核查,审议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对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内控体系能够对公司经
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并且能够发挥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的作用,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八)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年报、2021 年一季报、2021
年半年报、2021 年三季报,认为:2021 年度,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
司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存档。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
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内幕信知情人登记管理符合监管规定。

    (十)其它事项

    1、对外捐赠额度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认为:公司进行对外捐赠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捐赠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闲置自有资金理财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保本型理
财产品。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
报,拟购买金额、授权期限、产品类型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制定
了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公司拟相应变更会计政策。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审核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认为: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回购不会
对公司经营、财务、资金状况及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等规定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监事会重点工作如下:

    (一)继续做好日常监督。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做好对董事会决策程序、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认真审议公
司重大事项,并发表监事会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执行情况和公司财
务状况;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程序及报告内容。

    (二)加强重点事项监督。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委托
理财、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对照监管规定,监督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事
项是否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监督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价格的公允性及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监督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风险和按期赎回等情况;监督公司对外担保是否合规;监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监督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是否有效。

    (三)加强信息披露监督。
    2022 年,监事会除直接监督公司决策程序外,将继续通过监督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实现对公司财务、经营的监督。对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监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是否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
程序,达到披露标准的事项是否及时披露,经营、财务信息的披露是否真实、准
确、完整,是否存在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等。

    除以上工作外,监事会将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提
升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