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易德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17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0-019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财会[2019]8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
执行,同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
会[2019]9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同
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
整。
    4.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财政
部通知,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时间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
他相关文件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财政部 2019 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
组》(财会[2019]9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 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对公司的影
    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
容主要包括: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
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
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2.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
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重溯 2019 年末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
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变更的
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
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
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
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
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
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
他合理的比例”。
    2.公司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
行调整,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公
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变更的主要内
容包括: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
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
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
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
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将以非现
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公司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 号)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
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
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
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
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本次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