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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签订结构性存款的公告2021-05-15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1-050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签订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500 万为 180 天,1,000 万为 11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 1.6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

        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 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
          相关公告:《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一、    本次结构性存款的概述

(一) 本次结构性存款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
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本次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来源

      1. 本次存款的资金来源是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0.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7,2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27,459,433.96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
币 399,740,566.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4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已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1      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                        20,859.56         13,745.4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92.20          1,880.02
  3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        4,922.30          4,554.11

  4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合     计                       39,974.06         27,679.58

(三) 本次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如下 2 份结
 构性存款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兴业银行股   银行理财产   企业金融人民币
                                             1,500.00    1.50%-3.57%   11.10-26.41
份有限公司       品       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动收
   180 天                       无         1.50%-3.57%      不适用           否
               益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兴业银行股   银行理财产   企业金融人民币
                                             1,000.00    1.50%-3.58%    4.73-11.28
份有限公司       品       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动收
   115 天                       无         1.50%-3.58%      不适用           否
               益型




 (四) 公司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
 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
 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    本次结构性存款的具体情况

(一) 本次结构性存款的主要条款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如下 2 份结

构性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1,500 万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协议如下:
 1、基本要素

 1.1 存款币种        人民币

 1.2 产品编号

 1.3 存款性质        保本浮动收益型

 1.4 存款规模        [1500]万元

 1.5 认购起点金额    [100]万元,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万元整数倍递增

 1.6 存款期限        [180]天(自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自结构性存款合同生效且资金成功冻结起24小时之内。
 1.7 投资冷静期
                     在投资冷静期内,客户可解除已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资金随即解冻。

 1.8 认购期          [2021]年[05]月[13]日

 1.9 起息日(成立
                     [2021]年[05]月[14]日
 日)
                     [2021]年[11]月[10]日
 1.10 到期日
                     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详见协议书。
                     到期日当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11 兑付日         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兑付日原则上为提前终止日当日,具体以兴业
                     银行公告为准。
                     本存款产品交易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具体受限于兴业银行各营业
 1.12 交易时间
                     网点营业时间及本行企业网上银行提供服务时间。
2、观察标的条款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上午/□下午基准价。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询
                     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成的
2.1 观察标的         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
(挂钩标的)         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由 上海 黄金 交易所 发布 并显 示于 彭 博 页 面
                     “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
                     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原则和市
                     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2.2 观察标的工作日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交易日。

                     [2021]年[11]月[05]日。
2.3 观察日
                     (如遇非观察标的工作日则调整至前一观察标的工作日)

2.4 观察日价格       观察日之观察标的价格

                     ■ 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
2.5 参考价格         下午基准价
                     □ 双方约定的价格【      】元/克

3、收益要素条款

3.1 产品收益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3.2 固定收益
                     其中固定收益率=[1.5%]/年。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等于(参考价格*98.5%),则浮动收益率= [2.07%] /
                     年;
3.3 浮动收益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参考价格*98.5%)且小于等于(参考价格* 145%),则
                     浮动收益率= [1.93%] /年;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参考价格*145%),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如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的天数;
3.4 产品存续天数
                     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
                     含)的天数。
                     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
3.5 管理费           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客户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
                     他费用或收费。

   2. 1,000 万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协议如下:
1、基本要素

1.1 存款币种         人民币

1.2 产品编号
1.3 存款性质         保本浮动收益型

1.4 存款规模         [1000]万元

1.5 认购起点金额     [100]万元,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万元整数倍递增

1.6 存款期限         [115]天(自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自结构性存款合同生效且资金成功冻结起24小时之内。
1.7 投资冷静期
                     在投资冷静期内,客户可解除已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资金随即解冻。

1.8 认购期           [2021]年[05]月[13]日

1.9 起息日(成立
                     [2021]年[05]月[14]日
日)
                     [2021]年[09]月[06]日
1.10 到期日
                     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详见协议书。
                     到期日当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11 兑付日          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兑付日原则上为提前终止日当日,具体以兴业
                     银行公告为准。
                     本存款产品交易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具体受限于兴业银行各营业
1.12 交易时间
                     网点营业时间及本行企业网上银行提供服务时间。

2、观察标的条款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上午/□下午基准价。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询
                     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成的
2.1 观察标的         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
(挂钩标的)         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由 上海 黄金 交易所 发布 并显 示于 彭 博 页 面
                     “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
                     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原则和市
                     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2.2 观察标的工作日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交易日。

                     [2021]年[09]月[01]日。
2.3 观察日
                     (如遇非观察标的工作日则调整至前一观察标的工作日)

2.4 观察日价格       观察日之观察标的价格

                     ■ 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
2.5 参考价格         下午基准价
                     □ 双方约定的价格【      】元/克

3、收益要素条款

3.1 产品收益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3.2 固定收益
                     其中固定收益率=[1.5%]/年。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等于(参考价格*98.5%),则浮动收益率= [2.08%] /
                     年;
 3.3 浮动收益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参考价格*98.5%)且小于等于(参考价格* 145%),则
                     浮动收益率= [1.93%] /年;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参考价格*145%),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如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的天数;
 3.4 产品存续天数
                     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
                     含)的天数。
                     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
 3.5 管理费          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客户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
                     他费用或收费。




(二)本次签订的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签订的结构性存款资金主要投资于与黄金基准价挂钩的产品。

(三)本次签订的结构性存款的说明

    公司此次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结构性存款,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
关合同,产品期限分别为 180 天及 115 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
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

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最后,公司将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   本次存款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存款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
代码:601166)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75,439,469.92      1,469,956,040.24
   负债总额                        392,707,035.55        442,899,770.61

   净资产                          982,732,434.37      1,027,056,269.63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202,169,837.26          32,207,699.95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 30.13%,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

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为 220,054,121.00 元,此次进行现金管理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
的 11.3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7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
净资产的比例为 2.43%,公司能够保障日常运作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该结构性存款
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
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
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及
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

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
告:《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一)监事会意见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本次对使用不超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由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周期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授权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9,300.00      29,600.00      329.01            9,700.00

         合计            39,300.00      29,600.00      329.01            9,7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4,7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4.96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9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9,7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6,300.00

                 总理财额度                          16,000.00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