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4-09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9-02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8 号)
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骏亚”)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
计人民币 31,46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72.4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9.07 万元。2017 年 9 月 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6,170.27 万元(含利息收入
和扣减手续费),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11,910.56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0,0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减:项目支出 11,041.59
加:利息收入 302.43
减:手续费支出 1.13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70.2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含利息收入和扣减
手续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机构名称 银行账号/存单号码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 5421018800001285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 54210188000013580 2,170.27 活期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3900 - 理财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54210053000002333 2,000.00 理财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城
706591022 2,000.00 理财户
支行
合计 6,170.27 -
注:鉴于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
转入募集资金四方专户,募集资金三方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银行
账号:54210188000012850)已于本年度注销。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公司及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下称
“龙南精密”)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7 年 9 月 7 日、2017 年 9 月 22 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下属分支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龙南精密、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
及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两份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并严
格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一次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的资金总额为
4,509.57 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
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809 号《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同时,民生证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18 年度,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人
民币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把该部分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
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
项目进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未超过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
限自 2018 年 11 月 8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4,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产品起始日 产品到期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1 2,000.00 3.75% 2018/12/17 2019/1/17
司惠州分行结构性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2 2,000.00 4.00% 2018/12/28 2019/2/1
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
合计 4,000.00 3.88%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
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
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国证
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广东骏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广东骏亚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东骏亚 2018 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
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289.0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41.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456.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4)= 的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如有) 态日期 效益
(3)=(2)-(1) (2)/(1) 化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
司年产 240 万平方米高精
否 28,289.07 28,289.07 28,289.07 11,041.59 17,456.76 (10,832.31) 61.71 2018 年 8 月 (423.56) 否
度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 注1
(一期)
合计 — 28,289.07 28,289.07 28,289.07 11,041.59 17,456.76 (10,832.31) 61.71 - (423.5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无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详见本报告三、(二)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详见本报告三、(三)
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本报告三、(四)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八)
注 1: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年产 240 万平方米高精度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一期)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建成后第三年达产。2018 年 8 月,
该项目厂房及部分设备已投入使用,2018 年度已实现效益-423.56 万元(即利润总额)。公司边建设边投产,尚未到达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