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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骏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20-04-09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0-01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及续贷),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
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信托提货收据、抵押贷款、贴现、贸易融资等(具
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上述下属全资子公司包括惠州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
术有限公司、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精
密电路有限公司、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牧泰
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及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现有各级全资子公
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及各家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在决议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
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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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银行授信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
业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预计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
偶刘品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预计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
保、质押担保等,具体方式以银行合同为准。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
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
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四)骏亚企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叶晓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刘品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骏亚企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叶晓彬先生及刘品女
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担保。
    (五)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叶晓彬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刘品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并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之日,叶晓彬先
生及刘品女士通过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14,512.50 万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4.13%。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含二级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
且在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
     叶晓彬先生和刘品女士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含二级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或等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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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且在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叶晓彬先生和刘品女士尚未签署上述新增关联担
保相关协议。如本次关联担保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骏亚企业有限公
司、叶晓彬先生和刘品女士将根据银行要求,签订最终的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
银行提供的标准协议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活动
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上述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
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无偿提
供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支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关联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召集、
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关联担保事项,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操作的指导原则,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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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上述关
联担保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应当回
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及融资事宜,并签
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
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方将放弃行使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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