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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骏亚: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20-09-26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0-06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
       类资产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 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业务开展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一、本次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
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融资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 年。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南骏
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偶刘品女士拟为本次交
易提供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
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公司上述融资租赁事宜,并签署相关各

                                   1
项法律文件。
    叶晓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品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
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叶晓彬先生及刘品女士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叶晓彬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品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
并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之日,叶晓彬先生及刘品女士通过控股股东骏亚企
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14,512.5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4.51%。

    三、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标的名称:部分机器设备
    2、标的权属: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方(出租方)介绍
   1、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3、成立日期:1991 年 9 月 13 日
   4、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5、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6、注册资本:18.1 亿美元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
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联关系:远东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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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即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出售给远东
租赁,再以售后回租方式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远东租赁支付租
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 3 年
    5、租金支付方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远东租赁,租赁期届满及
合同履行完毕后,按照正常回购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7、担保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
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偶刘品女士拟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且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
费用,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融资租赁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租赁利率、支付方式、
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将由公司与远东租赁根据实际签署的协议确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通过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利用现有部分机器设备进行融资,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为公司的
生产经营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2、本次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该项业务开展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
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在审议
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本项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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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远东租赁开展售后回
租业务涉及关联担保,该项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
司融资结构;关联董事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3、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关
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方将放弃行使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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