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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骏亚:广东骏亚: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
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
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
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