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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广东骏亚: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3-2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勤勉尽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刘剑华先生、
独立董事钟兵新先生和董事刘品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刘剑
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出席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与管理层、年审机构就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展开情况进行沟通,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2019 年年报审情况,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
司及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
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6、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监督、核查和沟
通工作。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场前,认真听取、审
阅了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
体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时间安排。
    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
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充分、
细致的审计,审计结束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审计结
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及本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审
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在公司 2019 年报审计中
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多次沟通。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公司的审计范围、审计
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建
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审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
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
成效。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程《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完
善和丰富公司的治理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
规范运作,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关键环节及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严格管理控制的作用,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均提前进
行仔细审阅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详细询问,未发现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严
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较
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1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各项相
关规定,规范履职,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积极推
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
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刘剑华
                                                                 钟兵新
                                                                   刘品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