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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骏亚:广东骏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4-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骏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东骏亚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50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1,129,975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0,099,973.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87,877.32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912,095.6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1]000603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额          资金金额
        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
  1                                35,962.17       18,391.21       2,301.64
        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
             合计                    35,962.17             18,391.21            2,301.64
    注:截止核查意见出具日,募投项目设备已陆续进场安装调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尚未用募集资金进行置
换。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
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内容、
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原定预计完成时间        延期后预计完成时间
        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
  1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线路板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延期原因

      2020 年 5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
目,并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为充分保障原有股东的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完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
投入,但受公司资金压力影响,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经审慎研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募集资金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将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
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是为了更
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
既定市场战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
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
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
不及预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
投资用途等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   耀             王   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