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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骏亚科技: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2-08-0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骏亚智能100%股权暨关联交易更新财务数据的相关事项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事
前认可。
    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已聘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
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次议案更新仅涉及审计基准日的调整及更新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不涉及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变更,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非关联董事行
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更新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后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沈友、梅春来、刘朝霞
                                                     日期: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