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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骏亚科技:骏亚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8-1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年8月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四、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五、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六、现场投票表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

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

一致遵守:

    一、会议期间,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

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

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

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分

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签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

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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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

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或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

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

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

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

则。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不得对议案进行搁

置或不予表决,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质询。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

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一名出席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九、为保证会议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违反会

议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特别提醒:目前仍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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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公司鼓励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股东或股东代理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

提前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当地相

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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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2年8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该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2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A第17楼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晓彬先生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人数、持有和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到会人员;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骏亚智能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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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议主持人宣读《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六)股东表决

   1、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并进行表决(举手);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投票;

   3、计票、监票,并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现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

持人签署会议记录,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

   (八)会议结束。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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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骏亚智能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
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数字”)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企业”)持有的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骏亚智能”)100%股权,交易价格 9,98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骏亚智能将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更好的推动公司 SMT 及组装业务发展,同时也为减少
公司与骏亚智能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骏亚数字拟与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骏亚数字拟
以自筹资金收购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持有的骏亚智能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骏亚智能在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 7,930.84
万元,评估值 9,984.55 万元,增值率 25.90%,经本次交易双方协商一致,骏亚数
字本次收购骏亚智能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9,98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
后,骏亚智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本次交易对方骏亚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骏亚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证书编号:659710
    成立时间:1998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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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RM 1607, 16/F, GRANDTECH CENTRE, 8 ON PING STREET, SIU LEK
YUEN, SHATIN, N.T.
    董事:叶晓彬、刘品
    已发行股本:港币 100 万元
    主要业务: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股东情况:叶晓彬(99.99%)、刘品(0.01%)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骏亚企业持有的骏亚智能 1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36Q5R56
    成立时间:2019 年 4 月 28 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府路 103 号
    法定代表人:刘品
    注册资本:港币 16,000 万元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智能家居、智能设备、软件工程的研发、生产、销售;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涉及国家禁止或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
房屋租赁;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港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16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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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6000                        100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港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6000                        100
             合计                         16000                        100

    3、主要财务状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
计,骏亚智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 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1-3 月                         年
         资产总额                               15,209.37                   15,272.32
         负债总额                                7,370.93                     7,341.48
           净资产                                7,838.43                     7,930.84
         营业收入                                   83.91                       204.24
           净利润                                  -92.41                      -17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2.41                      -171.90

    4、标的公司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骏亚智能的主要资产为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
街道 JBD82-03-01 地块的厂房 1 及宿舍,宗地使用面积为 56,411.16 平方米,土
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骏亚智能已通过网上挂牌交易方式竞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成
交价款为 6,311 万元),并与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签署了相关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目前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尚在
办理中,除向骏亚数字出租部分厂房及宿舍外,目前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2)骏亚智能工程结算事项说明

    2019 年 10 月 15 日,骏亚智能通过招标方式将位于惠州市小金口金府路
JBD82-03-01 地块上施工工程发包给了福建世纪宏鑫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鑫公司”)。骏亚智能与宏鑫公司签订了《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小金口
项目一期工程承包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截至审计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骏亚智能上述工程账面金额为 6,084 万元(含税,下同),其中
已支付 5,788.19 万元,未支付金额 295.81 万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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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骏亚智能已支付 6,031.03 万元,未支付 52.97 万元。

     转让方骏亚企业已出具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如该工程决算金额调整
及其他原因导致骏亚智能需要承担超出工程价款账面金额 6,084 万元(含税)的
款项,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码:659710)作为骏亚智能控股股东,同
意由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包含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无条件承
担上述款项。若发生前述情况,公司将以工程最终的结算金额确认的相应资产账
面价值,相应调增骏亚智能资产及资本公积,但不调整本次交易定价。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深圳中联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对骏亚智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已出具资产评估
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2]第 78 号):

     1、评估机构: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资产评估资格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

     2、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 15,272.32 万元,评估值 17,326.03 万元,评估增值 2,053.71
万元,增值率 13.45%;负债账面价值 7,341.48 万元,评估值 7,341.48 万元,评
估无增减;净资产账面价值 7,930.84 万元,评估值 9,984.55 万元,评估增值
2,053.71 万元,增值率 25.90%。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
 1    流动资产                   1,042.65       1,042.65              -                -
 2    非流动资产                14,229.67      16,283.38     2,053.71           14.43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                -              -            -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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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投资性房地产          3,655.13     4,600.00       944.87            25.85
 5           固定资产              5,204.59     5,569.39       364.81             7.01
 6           无形资产              5,196.86     5,940.89       744.03            14.32
 6-1          其中:土地使用       5,196.86     5,940.89       744.03            14.32
        权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3.09        173.09             -               -
 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9            资产总计            15,272.32    17,326.03     2,053.71            13.45
 10     流动负债                   3,969.77     3,969.77             -               -
 11     非流动负债                 3,371.71     3,371.71             -               -
 12           负债总计             7,341.48     7,341.48             -               -
 1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930.84     9,984.55     2,053.71            25.90

       上述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
增值所致。投资性房地产资产评估增值原因为:投资性房地产包含了土地及房屋
价值,土地价值及建造成本上升、投资性房地产收益能力提高。房屋建筑物评估
增值原因为:建筑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的上涨。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增值原因为:
购置日至评估基准日当地地价水平上升。

       详情参见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内容。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根据评估结果,骏
亚智能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的市场价值为 9,984.55 万
元。交易双方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交易双方一致同意骏
亚数字收购骏亚智能 100%股权作价 9,980 万元,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2 年 6 月 14 日,骏亚企业与骏亚数字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主要
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转让方所持骏亚智能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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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权转让及转让价格:

    受让方以现金购买转让方所持骏亚智能 100%股权。标的股权转让的价格以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2]第 78 号,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
为人民币 9,980 万元。

    (四)支付方式

    1、本协议生效并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前提条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
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 980 万元作为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2、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
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为 4,500 万元。

    3、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剩余股
权转让款,为 4,500 万元。

    4、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未曾就利润作出任何分配决议或向股东
实际支付,否则如造成目标公司价值减少的,相应调减股权转让交易价格。

    (五)股权交割及过渡期安排

    1、本协议签订且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敦促目标公司尽快完成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

    2、股权转让交割日之后受让方享有标的股权对应的公司股东权利及义务。
标的公司过渡期内(是指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日期间)产生的利润由受让
方享有,产生的亏损由转让方承担。

    (六)转让方承诺

    目标公司不存在因交割日之前的债务(含未缴税费、或有负债)、产品质量
纠纷、侵权、损害等(以下简称“潜在风险”)导致的现实或潜在的诉讼、仲裁、
行政处罚等纠纷。如果转让方存在未向受让方披露的潜在风险,或所涉潜在风险
与转让方的披露不符,因此导致本协议签订日或交割日后目标公司或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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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法律后果,包括且不限于:承担损失、赔偿、违约责任等的,由转让方向目
标公司及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税费承担

    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意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由本次股权转让所产
生的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并独立承担未依法纳税的责任,由受让方依法代扣代缴
的税费除外。

    (八)协议生效、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经受让方按照其内部经营决策管理制度,履行审
议及批准程序后生效。转让方与受让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
议。

    2、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3、如本协议所述的前提条件在本协议生效后 60 日前尚未全部得到满足,
则受让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其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违约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目的的根本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
知的方式单方与违约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赔偿损失。

    (九)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以下每一件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或承诺,或
者违反本协议导致签署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在任何实质性方
面不真实。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期损失,以
使守约方恢复到该违约事件不发生的情形下守约方可以达到的状态。

    转让方违反本协议声明承诺保证和其他约定义务,转让方应当在受让方书面
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救,补救后仍不能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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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支付日万分五的滞纳金,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要求转让方承担违
约责任。

    六、关联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本次交易是基
于骏亚数字生产及办公需要。骏亚数字主要业务是 SMT 及组装,自成立至今一直
与公司 PCB 业务在惠州同一厂房不同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既限制了骏亚数字业务
发展,又影响了惠州 PCB 工厂空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人才队伍的快速发展,
惠州工厂空间已难以同时满足 PCB 及组装业务发展需要。但前期公司经营业绩压
力较大,如骏亚数字在惠州购买土地并投资新建厂房,建设期较长且资金压力较
大。骏亚智能在惠州购买土地建设厂房且处于空置状态,经与骏亚智能协商,2021
年 5 月,骏亚数字通过租赁方式租赁骏亚智能部分厂房及宿舍用于生产经营,从
而将公司 SMT 及组装业务全部转移至单独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由于 SMT 及组装业
务涉及装修、设备安装、客户认证等工作时间跨度长、投入较大且工作量复杂,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确保公司获得生产基地土地及厂房的对应权属,公司决定
通过购买骏亚智能股权方式获得相应厂房及土地等资产权属。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骏亚智能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持有的土地、厂房等成
为公司自持物业,每年可减少租金成本并有效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发
展与稳定经营。本次通过股权收购取得土地所有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有利于骏
亚数字的稳定经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本次
交易金额相比公司净资产规模较小,该项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后,骏亚企业不再享有向骏亚智能委派董事的权利。除
前述董事人员变更外,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
赁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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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骏亚智能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骏亚智能不存在委托理财、对外担保等情形,但是存在接受关联方
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情形。关联方向骏亚智能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均未收取任
何利息及费用,也未要求骏亚智能提供反担保。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除骏亚数字租赁骏亚智能厂房及宿舍的关联交易(详见公
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0))外,公司未与骏亚企业及其关联人进行过收购或
出售资产、股权的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
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10,135.23 万元,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人发生相同交易类别
的关联交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骏亚数字以自筹资金购买骏亚智能 100%股权,并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修
改、补充、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
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6 日、2022 年 8 月 4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骏
亚智能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2-038)、《骏亚科技:关于收
购骏亚智能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更新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及相关公告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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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1、会议设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三名,计票和监票人员中包括一名监事、两
名股东(或股东代表)、一名见证律师。
   2、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当诚信公正地履行职责,并对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3、会议表决票由计票人负责发放,股东填写表决票后,应将表决票交到计
票人手中。
   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应在表决票上签名,在股东账户一栏正确填写股东
账户,并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划
“√”,多选、少选、不选、未签名、未填写股东账户、未提交表决票或未按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表决票的,均作为“弃权”处理。
   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结果。计票
结果经监票人核实、签字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4、公司推荐下列人士担任计票人和监票人,请出席会议股东举手表决;如
下列人士不能获得通过,会议将根据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的意见决定会议计票
人和监票人。
   计票人:公司监事
   监票人:见证律师、到会任意两名股东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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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1、每张投票表上请务必填写股东(代表)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

量。

2、每张投票表上有1项议案,请全部进行表决。

3、表决时请在所列议案右方的投票意见栏“同意”、“反对”、“弃权”

中任选一项,在相应投票意见栏划“√”,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

为弃权。一个议案只能有一个意见表示,多选的视为废票。累积投

票议案股东(代表)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4、请用黑色钢笔、圆珠笔、水笔填写,不得用红笔或铅笔,否则视

作弃权。

5、填写完毕,请依次将投票表交给计票人,如不提交表决票,或未

在表决票上签名的,视作弃权。

6、投票结果统计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会场,等候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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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名称: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地址:                                       联系电话:
出席人签字: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骏亚智能 100%股权暨
  1
         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
1、投票人请在相应选项“□”内打“√”,每一个议案只能有一种意见表示,有一项议案
多选的,整个表决票视为无效票。
2、投票人应当准确、完整填写所有内容,不得随意涂改;除签名外,其他内容不得使用行
书、草书等不易辨认的字体填写,以便记票、监票人能够准确、快速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3、本表决票应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