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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骏亚科技:骏亚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12-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骏亚科技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129,975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8元,共计募集资金190,099,973.00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87,877.32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12,095.6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承诺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
                                                   额         金投资额     资金金额
        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
  1                                             35,962.17    18,391.21      3,394.42
        项目
                      合并                      35,962.17    18,391.21      3,394.42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
金解决。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概况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等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
体如下:
 序号                  项目              原定预计完成时间     延期后预计完成时间
         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
   1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密线路板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多层板产品产能,扩大公司中高端产品的生产
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在实际执行
过程中,因疫情影响、下游相关市场需求不足,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客户需求,
如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扩大生产规模,有可能造成募投项目目前阶段产能过剩、
资金浪费,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也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故本次募投项目在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进度上有所放缓。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
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
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对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
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是为了更
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
既定市场战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继续积极关注行业整体表现变化积极采取应
对措施,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促进项目的高效进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
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项目进
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
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
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
投资用途等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   耀             王   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