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骏亚科技: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惠州骏亚数字”),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惠州骏亚数字不
超过敞口额度 1,5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截至 2023 年 4 月 7 日,
公司为惠州骏亚数字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88.93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惠州骏亚数字向上海银行新增申请的不超过敞口额
度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28亿元的新增担保(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
1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13亿元的新增担保,有效期自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月15日、2022年1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骏亚: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
013)、 骏亚科技: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74)。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惠州骏亚数字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88.93
万元;本次担保后,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下属全
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3.28亿元(其中可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
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12,300万元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府路103号(厂房1)
法定代表人:吕洪安
股东构成: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电视机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
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
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住
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2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22 年 1~12 月 2021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25,901.60 18,504.13
净资产 14,590.27 10,301.96
负债总额 11,311.33 8,202.17
营业收入 11,445.17 9,479.26
净利润 -726.76 230.7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敞口)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
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
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
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
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
造成的其他损失。
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
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
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且被担保人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
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本次
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总额(指已
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61,461.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79%。除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为各
自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