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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基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0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基蛋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
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及运营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与年度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可能性。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8 年度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18 年年度报告,本次董事会
所审议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会议材料完备、充分。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 2018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
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
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
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
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七、《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关联交
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项议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
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员工购房借款管理规定>》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投入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来帮助员工减轻购房时的压力,可以帮助员工解决基本的住房困难,使员工
在工作地安居乐业,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我们同意公司对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同意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
指导日常操作。


    十、《关于续聘 2019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做出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2、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经考察,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18 年度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
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
进行审计。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康熙雄:




    李   翔:




    何农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