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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基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06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基蛋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
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我们同意对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调整,仲惠和陈计芳 2 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由 1.12 万股调整为 1.5680 万股,杨艳、秦春铃和程莉 3 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数量为 1.724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0.3214 元/股调整为 14.2224
元/股。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激励对象杨艳、秦春铃和程莉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董
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3 人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
定,流程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股份。

    三、《关于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议案所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
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
对公司对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
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
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认购江苏紫金弘云健康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5,000
万元认购江苏紫金弘云健康产业基金份额有利于促进公司资本运作的进一步开
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此次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自有资金来源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康熙雄:




    李   翔:




    何农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