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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基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1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基蛋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 1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
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经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能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本次证券投资管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关于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交易事项切实可行,同意将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正常经营的需要。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协议各方公平协商确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选取的评估机构具有进行评估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因此本次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对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
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康熙雄:




    李   翔:




    何农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