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公 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作出的 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 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万遂人: 俞红海: 陈 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