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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辰股份: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对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承诺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对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出具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金辰股
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
其中一项问题关注到:“应收账款中关联方及非关联方金额,关联方应收款项是否
逾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针对《告知函》中关注到的公司关联方格润智能
光伏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润智能”)的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格润智能已于
2020 年 10 月出具《还款确认书》承诺在一年内偿付完毕。同时格润智能实际控
制人李义升、杨延出具补充承诺:若格润智能无法遵循《还款确认书》归还所欠
全部款项,本人将代为向金辰股份偿付。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证监会告知函问
题的回复》(以下简称“《告知函回复》”)。现为了更好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
资者利益,进一步保障公司应收账款尽快收回,结合《告知函回复》内容,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义升、杨延针对格润智能应收账款事项做出补充承诺,具体内容如
下:
    1、由本人实际控制的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润智能”)
曾于 2018 年、2019 年向金辰股份采购光伏组件自动化设备 7,835.98 万元(含税),
其中已支付货款 6,089.91 万元,由于格润智能经营困难,回款有所滞后,截至 2020
年末,剩余应付金辰设备验收款及质保金共计 1,746.07 万元。本人将积极督促格
润智能不迟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之前向金辰股份支付剩余全部应付款项。
    2、若格润智能无法按期支付全部款项,本人将代为向金辰股份支付,最晚支
付时间不迟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
    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法律责任,若本承诺未得到全面履行,
则金辰股份有权对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并按同期借款利率计算
利息,直至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承诺人:李义升、杨延

    承诺时间:2021 年 3 月 29 日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