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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辰股份: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2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项目名称: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层压机项目。


     总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4 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1、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双方将就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未来协
议履行以及上述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
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协议的履行过程
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2、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均为初步测算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具体数额以
后续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鉴于土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
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度、实施进度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
差,可能存在经济效益未及预期的市场风险。
    3、项目投资协议书中的效益目标、投资强度、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
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未来
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
响,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各方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而定。
    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营
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 投 资 的 基 本 情 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拟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在
秦皇岛市海港区投资设立“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层压机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
4 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7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
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实施。
    (三)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
    (二)对方性质:政府机关
    (三)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 49 号
    (四)与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层压机项目
    (二)建设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三)投资规模:总投资 4 亿元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工业用地约 107 亩,计划投资 4 亿元,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生产用厂房、仓库、研发车间、研发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建设周期:在取得土地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 9 个月内投产运
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变化、设备及原料未能及时供应等因素,
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设备供货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秦皇岛金昱智能装备层压机项目
    2、投资规模
    项目计划总投资 4 亿元,占地 107 亩。
    3、建设内容
    项目地点位于海港区规划工业用地约 107 亩,计划投资 4 亿元,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生产用厂房、仓库、研发车间、研发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
层压机 600(台/套)。
    (三)甲方承诺对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给予乙方一定项目支持,包括协助乙方
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乙方一定的政策优惠等。
    (四)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一旦签订,双方必须依法履约。
    2、甲方成立以区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项目推进协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征地拆
迁、项目供地、规划设计、行政审批等工作,加快项目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3、乙方在取得土地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 9 个月内投产运营。
    4、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开始,需达到约定的产值税收指标。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如有违反,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守约方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
协议。
    2、如因战争、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造成项目无法实施,免
除相应责任。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
行协议。
    3、如乙方不能达到协议相关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奖补资金。
    (六)争议管辖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等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冲突,本协议条款
将按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作相应的调整,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
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保密条款
    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双方以外的其他个
人或单位披露。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
协议的具体落实情况而定。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双方将就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未
来协议履行以及上述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
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2、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均为初步测算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具体数
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鉴于土地交付进度与交付
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
度、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
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可能存在经济效益未及预期的市场风险。

    3、项目投资协议书中的效益目标、投资强度、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
计划数或预计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
诺。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各方相
关协议的履行情况而定。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0 2 2 年 1 1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