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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辰股份: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8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该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重点
活动能够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
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效作用。
     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
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
报表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
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依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
履行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对杨延女士、祁海珅先生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
程序及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合法、合规,受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工
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对上述聘任事项没有异议。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七、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
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