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408 公司简称:建霖家居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一年八月 1/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2/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建霖家居 603408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士伟 程龙 电话 0592-6298668 0592-6298668 办公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凤路69号 厦门市集美区天凤路69号 电子信箱 investor@runner-corp.com.cn investor@runner-corp.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403,726.02 376,767.96 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2,079.37 237,716.50 1.8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29,402.24 162,359.59 4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05.22 16,672.77 2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853.22 15,372.34 16.1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5.09 23,599.52 -78.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2 12.16 减少3.0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42 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42 7.14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40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或冻结的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JADE FORTUNE LIMITED 境外法人 20.23 90,361,531 90,361,531 无 0 PERFECT ESTATE LIMITED 境外法人 17.70 79,083,562 79,083,562 无 0 ESTEEM LEAD LIMITED 境外法人 9.10 40,664,075 40,664,075 无 0 YUEN TAI LIMITED 境外法人 9.10 40,664,075 40,664,075 无 0 ALPHA LAND LIMITED 境外法人 6.98 31,173,983 31,173,983 无 0 STAR EIGHT LIMITED 境外法人 4.50 20,084,000 20,084,000 无 0 Pitaya Limited 境外法人 4.04 18,065,156 18,065,156 无 0 3/5 NEW EMPIRE LIMITED 境外法人 3.71 16,579,741 16,579,741 无 0 厦门序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其他 2.89 12,893,125 12,893,125 无 0 (有限合伙) HEROIC EPOCH LIMITED 境外法人 2.70 12,050,400 12,050,40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JADE FORTUNE LIMITED、NEW EMPIRE LIMITED 和 HEROIC EPOCH LIMITED 系吕理镇和(或)吕学燕控制 下的企业,吕理镇和吕学燕系父子关系;PERFECT ESTATE LIMITED 和 STAR EIGHT LIMITED 系文国良、范 资里、文羽菁和(或)文馨控制下的企业,文国良和范 资里系夫妻关系,文羽菁和文馨系二人的子女。除上述 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 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