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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霖家居: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1-11-1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厦门建霖健康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霖家居”、“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对建霖家居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5.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885.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

民币 6,354.1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530.81 万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厨卫产品线扩产项目                           54,397.45              43,030.81
 净水产品线扩产项目                           25,602.55               8,500.00
                                     1
智能信息化升级项目                               7,000.00               7,000.00
建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合 计                             92,000.00              63,530.81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增加前实施地点                     增加后实施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 1018 号(二号厂区 F 厂房)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亭路 155、157、159 号
建霖研发中
             中路 1018 号(二
心建设项目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1609 号
             号厂区 F 厂房)
                                厦门市集美区天凤路 69 号



    四、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考虑到“建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场地需求,公司拟增加厦

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亭路 155、157、159 号、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1609 号、

厦门市集美区天凤路 69 号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地点。

    本次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增加不涉及募投项目主体的变更,并且未涉

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

情形。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12 日,建霖家居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2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

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建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新增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建霖家居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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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君光                              苏海清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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