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鼎信通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01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已满足。
    2、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
的实际需要。
    3、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17 年 5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