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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信通讯: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11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19-042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7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 858 号鼎信产业园 4 号楼 B
   座 1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5,779,1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9.426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半
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胡四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王建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葛军出席了本次大会,胡四祥、范建华等高管列席了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5,774,992        99.9987          0       0.0000     4,200         0.0013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5,774,792       99.9986            200     0.0000     4,200         0.001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为全   32,115 99.98       200 0.00 4,200 0.01
       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        ,142     63            06           31
       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 2 项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邸晓峰、徐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