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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洲药业: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04-30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456                                 公司简称: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0345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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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重要事项...................................................................... 6

四、附录.........................................................................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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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花轩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宽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云友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172,631,312.26              2,208,230,604.68                     -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
                     1,621,361,695.15              1,580,839,903.98                      2.56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188,013,446.58                 14,446,633.59                   1,201.43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37,059,169.74                298,395,064.99                      1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
                       40,521,791.17                 31,728,638.77                      27.71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33,497,736.80                 28,927,822.08                      15.80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2.53                         4.24        减少 1.71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20                         0.20                         -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0                         0.20                         -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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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4,406.3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6,240,639.42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1,600,190.68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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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65,445.68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636,501.56                  理财产品收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1,263,425.29
合计                                        7,024,054.3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9,2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份                    股东性质
                         数量           (%)                                数量
                                                       量        状态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
                      98,448,840        47.38       98,448,84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台州市歌德投资有
                      14,023,800        6.75        14,023,8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限公司
花莉蓉                 6,615,000        3.18         6,615,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蔡文革                 5,880,000        2.83         5,880,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林辉潞                 4,674,600        2.25         4,674,6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何利民                 4,674,600        2.25         4,674,6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宝
盈资源优选股票型       4,276,904        2.06             0        无           0           未知
证券投资基金
罗跃波                 4,051,320        1.95         4,051,320    无           0        境内自然人
罗跃平                 4,051,320        1.95         4,051,320    无           0        境内自然人
罗良华                 4,051,320        1.95         4,051,32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
                                                    4,276,904     人民币普通股           4,276,904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
                                                    3,873,012     人民币普通股           3,873,012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先进制
                                                    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
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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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核心优势灵
                                             2,325,406    人民币普通股       2,325,406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增利动
                                             1,809,794    人民币普通股       1,809,794
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价值灵活
                                             1,581,646    人民币普通股       1,581,646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0,213    人民币普通股       1,200,2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内需成
                                             1,092,672    人民币普通股       1,092,672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科技 30
                                              654,415     人民币普通股       654,41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
                                              517,400     人民币普通股       517,400
险产品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为台
                                        州歌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花莉蓉、何利民、林
                                        辉潞、罗跃平、罗良华、罗跃波六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直行动人,
                                        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无
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 31.62%,主要系年初应收款项在报告期内收回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 36.56%,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期初减少 100%,主要系公

司报告期末未交割远期结售汇浮动盈余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 44.85%,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支付 2014 年度年终奖

所致;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 127.27%,主要系应交增值税余额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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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 31.65%,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7、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 63.96%,主要系临海分公司建设仍在大量进行,

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留抵较大,导致应交增值税减少,相应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所致;

    8、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6.44%,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9、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216.82%,主要系银行利息支出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0、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40.30%,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收回、其他应收款余

额减少所致;

    11、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132.3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浮

盈所致;

    12、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20.63%,主要系公司对江苏瑞克确认投资损失增加所

致;

    13、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88.9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4、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47.98%,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所致;

    15、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58.95%,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473.84%,主要系子公司海宁三联报告期内亏损所

致;

    17、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201.4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上

年末应收款项所致;

    18、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49.45%,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银行

理财增加投资支出所致;

    19、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60.60%,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

款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3月16日,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各项议

案(详见公司2015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编号为2015-013号公告。)

    2、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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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年      认购
 购买                              产品期                                      资金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化收益      金额               到期情况
 日期                              限(天)                                    来源
                                                          率(%) (万元)

2014 年     2014年对公结构性                  低风险、                                已到期赎回,获得
                                                                               自有
12 月 29    存款统发第一百期         90       保本浮动          4.66   2,000          收益 233,213.89
                                                                               资金
日          产品                              收益型                                  元。

2014 年     “汇利丰”2014 年第               低风险、                                已到期赎回,获得
                                                                               自有
12 月 26    6892 期对公定制人        40       保本浮动          4.60   8,000          收益 403,287.67
                                                                               资金
              民币理财产品
日                                            收益型                                  元。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背景      类型
                                  自九洲药业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
                                  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减持情况如下,减
                                  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
                                  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求。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九洲药业股票在锁定
与首次     股份限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        截止报告期
                     浙江中贝
公开发     售及减                 九洲药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        末,承诺人均
                     九洲集团
行相关     持意向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按照承诺履
                     有限公司
的承诺       承诺                 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比例:在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            行。
                                  年内,若本公司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10%。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
                                  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
                                  施: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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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背景   类型
                           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
                           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
                           月。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
                           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
                           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之后,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况如
                           下,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
                           公司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九洲药业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
                           司所持九洲药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比例:在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若本公司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0%。本公司在减持
       股份限                                                                     截止报告期
                台州市歌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
       售及减                                                                     末,承诺人均
                德投资有   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
       持意向                                                                     按照承诺履
                  限公司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
         承诺                                                                         行。
                           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
                           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减持卖出
                           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
                           股票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
                           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
                           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作为九洲药业控股股东,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
                           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九洲药业及其子公司从事的   截止报告期
                浙江中贝
       避免同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   末,承诺人均
                九洲集团
       业竞争              销售与九洲药业及其子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   按照承诺履
                有限公司
                           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九洲药业造成       行。
                           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在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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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背景   类型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未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承诺,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
                           以下顺序实施:方案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
                           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
                           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2、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
                           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
                           公司应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
                           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
       稳定股   浙江中贝   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    截止报告期
         价     九洲集团   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承诺人均
                有限公司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    按照承诺履
                           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    行。
                           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
                           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
                           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不
                           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
                           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和(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
                           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
                           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
                           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在启动股
                                            10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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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背景   类型
                         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公司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的,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由发行人将应付给本公司的现
                         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
                         让,直至本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
                         实施完毕。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
                         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
                         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诺相应责任。
                         本公司确保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购
                         回价格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若
                         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公
                         司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
              浙江中贝   定后,本公司将与发行人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
       其他   九洲集团   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
              有限公司   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
                         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
                         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在发行人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当日,相关各方应就该等
                                                                                 截止报告期
                         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
                                                                                 末,承诺人均
                         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若上述
                                                                                 按照承诺履
                         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公
                                                                                     行。
                         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在违反上
                         述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由发行人将应付给本公司的现金分
                         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
                         让,直至本公司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
                         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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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背景     类型
                           中贝集团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花轩德、花莉蓉、花晓慧
                           父女三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等相关
                           承诺函,若上述承诺函未得到及时履行,将采取以下措施:   截止报告期
                浙江中贝
                           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     末,承诺人均
         其他   九洲集团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     按照承诺履
                有限公司
                           公众投资者道歉。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由发行       行。
                           人将应付给本公司及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
                           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
                           承诺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3 个交易
                           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承诺,与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
                           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方案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
与首次   稳定   浙江九洲   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 截止报告期
公开发   股价   药业股份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末,承诺人均
行相关          有限公司   方案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按照承诺履
的承诺                     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       行。
                           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3 个交易日内通
                           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
                           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
                           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
                           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
                           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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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背景     类型
                           方式。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
                           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若某一
                           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
                           提条件”(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公司将继
                           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和(2)单一会计年度
                           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
                           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
                           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
                           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实施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应确保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的标准向全体
                           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
                           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
                           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
                           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
                           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
与首次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截止报告期
                浙江九洲
公开发                     在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本公司是否      末,承诺人均
         其他   药业股份
行相关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    按照承诺履
                有限公司
的承诺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3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       行。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启动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程序,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
                           措施;回购价格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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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背景      类型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
                              部门认定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
                              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
                              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
                              文件后当日,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
                              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
                              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若上述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本公司
                              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
                              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花轩德
                                                          日期            2015 年 4 月 28 日


   4、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1,115,276.79                 213,853,799.32
          结算备付金

                                               14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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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733,838.06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613,944.00      13,275,842.20
    应收账款                                       189,255,442.62     276,778,325.84
    预付款项                                        49,335,516.43      39,046,188.9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868,530.98      11,906,240.9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62,882,774.47     473,961,656.7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84,235,338.82     134,907,587.57
      流动资产合计                             1,109,040,662.17      1,163,729,641.5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00,000.00       7,1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471,552.53      18,404,889.8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38,074,427.90     722,161,607.43
    在建工程                                       221,201,035.44     218,463,051.26
    工程物资                                        22,108,098.40      19,844,444.98
    固定资产清理                                         66,875.6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5,535,961.07      55,187,841.2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32,699.08       3,339,128.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3,590,650.09      1,044,500,963.12
        资产总计                               2,172,631,312.26      2,208,230,604.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711,000.00      31,595,000.00
                                         15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96,990.12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1,400,000.00   198,100,000.00
    应付账款                                       206,964,331.33   221,760,214.14
    预收款项                                         5,073,545.23     4,640,981.9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7,664,606.73    32,027,378.76
    应交税费                                        13,487,901.83     5,934,749.49
    应付利息                                          206,674.58       170,078.1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801,103.41     5,124,889.5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4,000,000.00    79,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05,309,163.11   578,550,282.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00.00    1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3,758,784.59    36,432,004.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555.1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874,339.74    46,432,004.99
        负债合计                                   549,183,502.85   624,982,287.2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7,780,000.00   207,7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16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00,904,820.18             700,904,820.1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8,344,973.41               8,344,973.41
    盈余公积                                        107,248,574.35             107,248,574.3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97,083,327.21             556,561,536.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21,361,695.15              1,580,839,903.98
    少数股东权益                                      2,086,114.26               2,408,413.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23,447,809.41              1,583,248,317.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72,631,312.26              2,208,230,604.68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云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8,370,615.71            201,679,099.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679,043.70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613,944.00             13,275,842.20
  应收账款                                           183,415,077.65            274,585,327.79
  预付款项                                            58,453,345.98             39,175,978.3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932,522.75              6,234,190.10
  存货                                               441,200,553.44            454,483,510.3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84,235,338.82            134,710,167.34
    流动资产合计                                    1,075,900,442.05          1,124,144,115.9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00,000.00              7,1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98,969,458.00            100,902,795.28

                                          17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02,384,771.53     686,972,511.25
  在建工程                                        219,349,699.31     216,159,124.27
  工程物资                                         22,108,098.40      19,844,444.98
  固定资产清理                                          66,875.6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7,230,342.63      46,793,201.2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48,441.47       3,170,246.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0,257,687.01   1,080,942,323.88
      资产总计                                   2,176,158,129.06   2,205,086,439.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711,000.00      30,595,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65,816.54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1,400,000.00     198,000,000.00
  应付账款                                        216,256,614.58     224,264,238.21
  预收款项                                         19,249,125.08      17,058,728.96
  应付职工薪酬                                     15,042,857.67      28,266,888.28
  应交税费                                         12,717,597.47       2,424,975.20
  应付利息                                             204,877.91        170,078.1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8,365,303.19      21,797,794.7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4,000,000.00      79,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37,947,375.90     601,643,520.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00.00      1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3,758,784.59      36,432,004.99
                                       18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856.5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860,641.15               46,432,004.99
      负债合计                                      581,808,017.05              648,075,525.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7,780,000.00              207,7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05,986,837.46              705,986,837.4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7,257,073.07              107,257,073.07
  未分配利润                                        573,326,201.48              535,987,004.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4,350,112.01            1,557,010,914.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76,158,129.06            2,205,086,439.82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云友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337,059,169.74           298,395,064.99
其中:营业收入                                         337,059,169.74           298,395,064.9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94,812,091.49           264,608,487.41
其中:营业成本                                         236,100,212.48           212,124,801.8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0,003.99               776,905.98
      销售费用                                           5,233,864.74              4,469,162.85
      管理费用                                          57,913,849.19            42,447,925.10
                                         19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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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费用                                               -5,013,211.69    4,291,563.32
       资产减值损失                                             297,372.78      498,128.3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30,828.18    -2,874,212.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27,473.22    3,040,848.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933,337.28     -349,957.31
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2,550,433.21   33,953,214.18
  加:营业外收入                                               6,248,406.89    3,306,797.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3.00      172,242.84
  减:营业外支出                                                752,635.72      508,608.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4,419.32       24,036.9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046,204.38   36,751,403.13
  减:所得税费用                                               7,846,712.40    4,936,550.4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199,491.98   31,814,852.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521,791.17   31,728,638.77
  少数股东损益                                                  -322,299.19      86,213.9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0,199,491.98   31,814,852.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0,521,791.17   31,728,638.7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22,299.19      86,213.9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20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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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云友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346,069,538.50          305,600,109.56
  减:营业成本                                             252,546,697.85          227,440,530.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52,061.14              589,630.48
       销售费用                                                4,548,059.23          2,933,870.08
       管理费用                                               53,977,775.09         36,144,525.01
       财务费用                                               -4,828,550.63          3,925,755.52
       资产减值损失                                            1,091,560.23             196,876.4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4,860.24          -1,008,173.3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4,525.72          2,609,438.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933,337.28             -349,957.31
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8,782,270.11         35,970,186.73
  加:营业外收入                                               6,248,393.89          3,164,419.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72,231.84
  减:营业外支出                                                696,756.26              453,700.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4,419.32               24,036.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333,907.74         38,680,904.93
     减:所得税费用                                            6,994,710.50          5,516,956.9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339,197.24         33,163,947.9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21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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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7,339,197.24           33,163,947.9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1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云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0,600,913.26               251,271,521.5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058,588.58                19,037,599.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631,663.42                38,408,778.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2,291,165.26               308,717,899.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4,348,881.30               179,898,898.9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720,339.96                55,233,287.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519,323.48                19,900,418.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689,173.94                39,238,660.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4,277,718.68               294,271,26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013,446.58                14,446,633.59

                                          22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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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05,864.06         2,959,396.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305,864.06          2,959,39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3,061,536.37         75,636,880.0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0          2,1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061,536.37         77,736,880.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755,672.31       -74,777,484.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7,200,000.00        323,753,074.3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200,000.00        323,753,074.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8,800,000.00        196,033,07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74,529.71        40,471,622.1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074,529.71        236,504,692.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874,529.71        87,248,382.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055,232.91          665,032.7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438,477.47         27,582,564.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246,799.32         83,562,447.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8,685,276.79           111,145,012.01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主管工作负责人:夏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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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2,243,033.52           257,410,491.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108,289.68             9,941,299.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017,053.20            38,266,490.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8,368,376.40           305,618,281.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5,436,962.65           190,500,674.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2,675,417.70            43,235,909.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17,349.26           15,168,455.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197,372.16            35,212,109.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8,327,101.77           284,117,148.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041,274.63            21,501,133.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88,811.56            2,959,396.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288,811.56             2,959,39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2,863,536.37            75,593,019.25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0             2,1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3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493,536.37            77,693,019.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204,724.81          -74,733,623.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7,200,000.00           313,753,074.3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200,000.00           313,753,074.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8,800,000.00           186,014,62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61,463.05           40,172,372.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061,463.05           226,186,9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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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861,463.05           87,566,082.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893,429.13               -5,285.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868,515.90           34,328,307.8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9,072,099.81           60,797,176.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5,940,615.71               95,125,483.91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云友


4.2 审计报告

若公司季度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还应当披

露审计报告正文。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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