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6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将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派发方案,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授予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价格由
21.60 元/股调整为 21.40 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下接签署页]
浙江 九洲 药业股份 有 限公 司 独立董 事 意见
【本页无 正 文 ,为 《浙江九洲药业股 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关于第七属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 立 意见 》签字页 l
独 立 董事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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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 立董事 意见
浙江 九洲药 业 股 份有 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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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 正文 ,为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董 事关于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 立 董事 签 名 :
孔德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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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冫 p叼 年 7月 厂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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