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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8  

                        公司代码:603456                                                       公司简称: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瑞博(苏
     州)制药有限公司、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瑞博(台州)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四维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贝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康川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7.5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7.36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信息安全、固定资产管理、研发业务。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存货管理、销售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定量标准,从原有参照公司当年聘请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或内控审计)机构确定的有关重要性
水平执行,明确为公司近年来实际执行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量标准。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3%或 1500 万元≦
                     错报利润总额 10%或                                    错报<利润总额 3%或
 利润总额潜在错误                         错报<利润总额 10%或 5000
                     5000 万元及以上。                                     1500 万元。
                                          万元。
                                          资产总额 1%或 5000 万元≦
                     错报资产总额 3%或                                     错报<资产总额 1%或
 资产总额潜在错误                         错报<资产总额 3%或 15000
                     15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在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在 500 万 元   直接财产损失在 500 万
 财产损失
                     2000 万元以上        (含)至 2000 万元。             元以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对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
                    但因国家会计准则与制度变化和公司基于经济环境客观变化而进行的会计政策
                    调整导致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除外;2、年度注册会计师发现公
                    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
 重大缺陷
                    现;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失效;
                    4、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
                    响;5、发现涉及高级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6、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
                    合理整改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涉及以下领域的内控缺陷:
 重要缺陷           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2、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部控制;3、对照公认会
                    计准则选择和适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4、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之外的缺陷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00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含)以上。        元(含)至 2000 万元。         元以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2、重要业务缺
 重大缺陷          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3、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
                   继;4、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5、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
                   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6、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1、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
 重要缺陷          影响;2、中层管理人员舞弊;3、上年的一般缺陷项未得到整改,也没有合理解
                   释;4、中层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胜任能力不够。
 一般缺陷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审计人员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级公司的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发现存在差旅费报销不及
时(超过十天)情况的一般缺陷 1 项,但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
     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缺陷项整改计
划书”,并依据“缺陷项整改计划书”中的计划整改时间对缺陷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经过整改跟
踪审计,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已得到了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审计人员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员工档案资料进行抽样检查,发现存在个别《面试评估
表》内容填写不全以及个别员工档案无《面试评估表》的情况。
     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缺陷项整改计
划书”,并依据“缺陷项整改计划书”中的计划整改时间对缺陷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经过整改跟
踪审计,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已得到了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花莉蓉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