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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勘设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09-19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核查意见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的
相关调整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
司拟授予其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进行了
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数量进行调整。
    2、除 1 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相关权益的激励对象外,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3、调整后的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授予权益的激
励对象中无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4、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09 月 18 日为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98 万股限制性股票。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