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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勘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7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
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
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银行保
函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发展与开拓省外市场的需求,需
要开具银行保函,并由公司对陆通公司在银行申请的保函金额总计人民币4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我们认为:该事项有利于促进陆通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合同履约能力,
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陆通公司在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
额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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