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 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系为虎峰公司提 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39,0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虎峰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求,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人民 币 3000.00 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对其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预计》的 议案,本次担保金额 3,000.00 万元及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39,000.00 万 元(含本次担保)均在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 80,000.00 万元内, 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千万元整 1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高 海路 949 号虎峰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伟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土地复垦、整治;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 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二类、三类(具体内 容以资质证书为准);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 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石漠化治理;喀斯特灌木护坡技术应用及推广;生态 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香根草种植及技术推广;废地荒山复垦开 垦;环保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土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工程;市政照明;仿 古建筑;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苗木花卉种植、销售、养护;物业管理、仪 器维修;文化用品。 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被担保人虎峰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2021 年半年度 资产总额 1,131,988,765.31 1,475,934,593.41 负债总额 804,776,892.08 1,037,379,534.44 银行贷款总额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804,776,892.08 1,037,379,534.44 流动资产总额 918,944,420.77 1,271,834,555.97 净资产 327,211,873.23 438,555,058.97 营业收入 582,848,741.46 685,325,142.08 净利润 3,973,071.88 111,055,530.07 注:2020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被担保的债务人: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届 满之日起三年。 5、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 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6、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 可撤销地认可和同意,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保证期间为自该笔金 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 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 权的费用。 上述保证合同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促进虎峰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合同履约 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担保金额 3,000.00 万元及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39,000.00 万元, 3 均在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担保全部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 58,502.05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 2020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3%。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六、备查文件 1、《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 2、《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