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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7-09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认真审议,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
财务费用支出的举措,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9年7月8日

独立董事:曹光   史文涛   代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