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振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06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负责的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有可操作性。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且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及要求。

    3、公司就本次交易方案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

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上述协议以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

    4、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及其摘要,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要求。我们同意上述草案及其摘要的
相关内容。

    5、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聘请中联资产

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相关资产评估,我们同意专业机构出具

的上述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目前已履行的各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项作出的总体

安排,并同意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3 月 5 日

    独立董事:曹光   史文涛   刘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