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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星农牧: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05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
行逐项自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和条件,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和条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
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使
用后,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推动公司业务
持续健康发展。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我们认
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合法、合规,有利于保障
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
施作出的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
报规划》符合公司当前的业务发展状况和未来的长远发展预期,体现了积极回报
股东、充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分红回报规划定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追加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供信用担保的对象为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客户、
养殖户、合作伙伴等,主要是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流动
资金的需要,促进公司与客户共同发展。在为优质客户、养殖户、合作伙伴等提
供担保时,在保前、保中、保后均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
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被担保对象提供信用担保。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1 月 4 日
独立董事:曹光     史文涛    刘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