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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星农牧: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0-078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6,5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30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由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静股份”)更名而来,详情请见公司公
告2020-053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
股,并于2017年12月18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2 个股东,四川和
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和贺正刚先生。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
股共计 126,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4%,将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4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0,000,000 股。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部分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
为 24,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 113,5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更为 126,500,000 股。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发布相关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20-046 号),公司新增股份 227,911,629 股,全部为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240,000,000 股变更为 467,911,629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67,911,62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4,411,62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500,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和邦集团及贺正刚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
关承诺如下:
    1、股东和邦集团承诺:
    (1)、自振静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所持有的振静股份股份,也不由振静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振静股份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振静股份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振静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振静股份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振静股份所有,本公司将在
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振静股份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振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振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
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和邦集团在振静股份本次发行前
所持股份总数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振静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
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公司任何时候拟减持振静股份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振静股份
并通过振静股份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公司减持振静股份股份
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
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
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公司
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的,本公司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若本公司因涉嫌
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
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公司不得进行股份减持。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
诺减持振静股份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振静股份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
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振静股份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振静股份
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振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贺正刚先生承诺:
    (1)、自振静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振静股份股份,也不由振静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振静股份上
市后六个月内如振静股份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振静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振静股份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振静股份所有,本人将在获
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振静股份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给振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振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
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在振静股份本次发行前所持
股份总数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振静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
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振静股份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振静股份并
通过振静股份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人减持振静股份股份将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人不
得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
人担任振静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
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的,本
人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
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
满六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
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本人
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振静股份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振静股份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
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振静股份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振
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振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3、经上述股东自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核查,截止至目前,上述股东均严格履
行了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结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巨星农牧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
定承诺;
    (四)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巨星农牧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巨星农牧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6,5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号        名称         量(单位: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单位:股)
      四川和邦投资
1                       129,654,123           27.71%     105,290,000      24,364,123
      集团有限公司
2     贺正刚              21,210,000           4.53%      21,210,000          0
        合计            150,864,123           32.24%     126,500,000     24,364,123
       注:和邦集团所持剩余限售股份为公司 2020 年 7 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形成的限售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92,622,044     -105,290,000    187,332,044
有 限 售 条 件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61,789,585      -21,210,000     40,579,585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54,411,629     -126,500,000    227,911,629
           合计
           A股                         113,500,000      126,500,000    240,000,000
无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13,500,000      126,500,000    240,000,000
的流通股份
           合计
股份总额                               467,911,629         -           467,911,629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