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9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8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并对董事
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
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秀丽:女,1965年5月出生,博士学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注
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本科毕业于中国
人民大学会计专业;1994年,硕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2007
年7月,博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会计方向。1988年7月至今,
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历任会计系主任、财务管理系主任;2012年7月
至2019年1月,任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月至今,
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
今任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倩玲:女,1965年9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台湾籍,有台湾永久居留权。
1990年5月毕业于美国伊利诺州州立大学传播学专业。1990年8月至1997年10月,
就职于英国WPP集团(Wire&Plastic Products Group)于中国台湾设立的台湾智
威 汤 逊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 J Walter Thompson Taiwan Advertising Company,
Limited),任媒体总监;1997年11月至2002年2月,就职于WPP集团台湾传立媒
体代理有限公司(Mindshare Media Agency Company Limited),任总经理;2002
年5月-2004年3月,任传立媒体上海地区董事总经理;2004年3月-2005年12月,
任传立媒体中国区首席执行官;2006年1月-2013年4月,就职于达邦(上海)管
理有限公司(WPP中国)旗下的群邑(上海)广告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13年4
月至2017年4月,任达邦(上海)管理有限公司(WPP中国)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2015年2月至今,创立碚曦(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任首席执行官。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
余凯:男,1976年11月出生,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分
别于1998年6月和2000年6月获得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系学士和硕士学位,
2004年7月,获得德国慕尼黑大学计算机系博士学位。2004年1月至2006年8月,
任西门子中央研究院高级研究科学家;2006年9月至2012年3月,任美国NEC高级
研究员及部门主管。2012年4月至2015年6月,任百度深度学习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百度研究院执行院长。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董事会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名 次(次) (次) (次) (次)
王秀丽 7 7 0 0
李倩玲 7 7 0 0
余凯 7 7 0 0
2018年度,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
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共召开9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姓名 (次) (次) (次)
审计委员会 6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
王秀丽 1 0 0
会
提名委员会 1 0 0
审计委员会 6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
李倩玲 1 0 0
会
提名委员会 1 0 0
余凯 战略委员会 1 0 0
2018年度,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王秀丽、李倩玲列席会议列席3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余凯列席2次股东大会。
三、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关注重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额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也未发现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存放、审批、使用募集资金。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能够与我们保持良好的沟通,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公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各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合法有效,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遵
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地
披露相关事项。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稳步推进内
控体系建设。目前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
业委员会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我们作为公司各专门
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依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议案,发表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 2018年度内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 2018年度内无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 2018年度内无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2019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
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关心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公
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给予了有效的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独立董事:王秀丽、李倩玲、余凯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