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9-04-29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现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秀丽女士、李倩玲女士、李雁女士,
王秀丽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具体如下:
1、2018 年 2 月 6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应收款项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以
及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追认调整后股改报表的议案》以及《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股份支付费用的议
案》。
2、2018 年 3 月 21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豁
免公司 2018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应收
款项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以
及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16 年股份支付费用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议案》。
3、2018 年 6 月 7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及《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4、2018 年 8 月 20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以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
5、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18 年 12 月 6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
召开《关于 2018 年报审计工作内部沟通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18年度我们听取了经营层年度主要经营状况和年度审计最新进展情况的
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进行有
效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
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职责。
报告期内,除2018年度财务报告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认真审阅了
2018年一季度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
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在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
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
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同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2018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积极推
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维护
公司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
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
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及2019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切实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有效监督作用,
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健全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