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科沃
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沃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科沃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79 号”《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
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0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02,80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1,025,337.05 元,
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8XAA2020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
下简称“建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
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与前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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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
以下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万元)
1 年产 400 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项目 50,000.00 33,894.06
2 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 26,908.47 26,908.47
3 国际市场营销项目 14,300.00 14,300.00
合计 91,208.47 75,102.53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
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额度
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
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
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
3、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
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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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
性存款,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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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
性存款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
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
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科沃斯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金公司对科沃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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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曹宇 李天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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