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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沃斯: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08-30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   考核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
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
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
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相结合。
    三、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
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公司具有
雇佣或劳务关系。
    四、   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
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考核工作,
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中心与
证券部组成工作小组,对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     考核指标及标准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将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两个方
面进行考核。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为基数,2019年自有品牌家用机器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以2018年为基数,2020年自有品牌家用机器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且2019年为基数,2020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以2018年为基数,2021年自有品牌家用机器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8.4%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且以2019年为基数,2021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3%
                   以2018年为基数,2022年自有品牌家用机器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1%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且以2019年为基数,2022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1%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

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分
年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以下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                    定义                      标准系数(K)

        A                     杰出                            K=1

       B+                     优秀                            K=1
       B                     良好                    K=1

       C                     合格                    K=0

       D                    不合格                   K=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K)。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
    六、   考核期间及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9-2022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
    七、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中心与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经工作小组核实、确认后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
核。
    八、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结束十
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五
个工作日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应对
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复核并告知最终处理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
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考核记录及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十年。对于超过保存期
限的文件与记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