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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沃斯: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19-031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8 月 28 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8 月
 18 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
 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相关制度的一致性,规范监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监事
 和监事会有效履职,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监事会拟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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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
 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
 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
 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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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
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
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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