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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沃斯: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2021-04-24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控股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视同本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总部同意,公司下
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
程序。


    3.职责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相应的权限范围内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议。
    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的审核及签订。
    未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权限范围,由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
    财务部是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执行部门,具体负责金融衍生品的日
常业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编制、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工作原则和
方针。
   (2) 制订、调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报授权审批人审批。
   (3) 监控外汇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分析人民币汇率变动趋势,研究
公司的外汇敞口,判断开展金融衍生品的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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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根据金融衍生品合约,在交割期届满前保证结算账户资金余额充足,防范违
约风险。
   (5) 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 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账务处理等财务结算工作,并指定档案管理专员
负责金融衍生品相关资料管理,包括金融衍生品计划、交易方案、交易原始资料、结算
资料等。
   (7) 其他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证券部负责履行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
    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
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4.定义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
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的一种或多种。
    5.规定
    5.1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5.1.1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5.1.2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之外的其他组织
或个人进行交易。
   5.1.3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金融
衍生品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
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5.1.4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账户,不
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5.1.5 公司须具有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
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额度,控
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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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
   5.2.1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5.2.2 连续12个月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协议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3 各子公司总经理不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后审批权,所有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必须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参照上述审批权限执行。
  5.3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流程
   5.3.1 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财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及订单预
测,进行外币回款预测,并通过外汇市场调查、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判断,对
拟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就相关事
项向有关金融询价等多种资源、方法相结合,提出开展或中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
划,制订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并提交总经理审核。
   5.3.2 总经理对财务部汇报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审核通过后报董事
长审批。达到前款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5.3.3 财务部根据前述批准的审批方案,向已经选定的金融提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申请书,确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后,双方签署相关合约。
   5.3.4 财务部应要求合作金融定期向公司提交交易清单。金融衍生品合约交割期内,
在每笔交割到期前善安排交割资金,保证相应账户资金余额充分。
   5.3.5 财务部在收到金融发来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成交通知书后,应对每笔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杜绝交割
违约风险的发生。若出现异常,由对应业务负责人或之指定专人核查原因,并及时将有
关情况报告总经理。
   5.3.6 财务部应每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执行结果进行核算、监督,并将核算、监
督具体结果在每月15日前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发生的累计盈亏情况向总经理汇报,由
总经理向董事长汇报。
   5.3.7 审计部负责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损益情况和会计核算情况,每季度或不定
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依据相关内控制度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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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信息隔离措施
   5.4.1 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
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
等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关的信息。
   5.4.2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
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
  5.5 内部风险管理
   5.5.1 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应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利用事
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
法律风险。
   5.5.2 防范资金风险,做好流动资金安排:保证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占用资金在
公司年度的总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并预测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到账期的
回款金额和公司可能偿付的外汇的准备数量。
   5.5.3 做好外币回款预测与落实,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
与金融签署的金融衍生品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进行结
算,防止金融衍生品延期交割,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5.5.4 预测汇率变动风险,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公司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
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总经理、董事长共同判断后下达操作指令。
   5.5.5 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应及时
向总经理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总经理应与相关人
员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必要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已出现或可能
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5.5.6 公司审计部对前述风险处理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执
行的,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表单
  《金融衍生品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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