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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沃斯: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2022-01-13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04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添可年产   1,200 万台高端智能生活电器制造中心(以下简称“项

目”、“投资项目”)(项目名称最终以政府立项核准名称为准)

    ●项目投资主体: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可智能”)

    ●项目总投资金额:10 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地费、厂房、建筑安装及工程其他
费用,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最终以政府审批结果为准。

    ●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尚须完成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项目土地公开招拍挂、
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等
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风险。
    2、经初步测算,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22 个月。建设期间可能面临宏观
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影响该项目预期收益。
    3、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
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
的承诺,后续投资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细化调整,投资对经营业绩产生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政策环境变
化、添可智能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
    5、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存在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
减少等相关财务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添可智能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上述项目建设。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签署相关的协议、
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尚须完成
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项目土地公开招拍挂、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二、对外投资项目进展

    近日,添可智能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吴中东太湖科技金融城管
理局)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添可智能在该开发区招商局内投资
等事宜达成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吴中东太湖科技金融城管理局)

    乙方: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该项目拟增加乙方注册资本 1.36 亿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4 亿元
人民币,总投资为 10 亿元人民币。

     2、乙方将在计划取得的 97 亩土地上建设办公、研发及生产用房。规划容积
率为 2.5 以上,一次性建设完成,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
据本协议第二条取得“七通一平”土地并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证》后半年内开工建设,两年内建设完成。

     3、甲方同意将位于吴淞江产业园内国有土地出让给乙方,出让地块的性质为
工业用地,面积为 97 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出让地块的开发程度为“七通一
平”。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不得再将项目用地出让给除乙方外的其他方。

     4、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取得项目用地。项目在招拍挂材料递交至吴中资源规
划分局开发区中心所后,乙方向甲方指定账号提交开工保证金和竣工保证金。前述
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应予以全额退还,退还时间为该项目用地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且桩基完成验收后,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退还开工保证
金的申请,经乙方提出书面返还申请后 3 个月内退还开工保证金至乙方账户。在取
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退还竣工保证金的申请,经乙方提
出书面返还申请后 3 个月内退还竣工保证金至乙方账户。该开、竣工保证金同样作
为将来乙方需签订的苏州市、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协议里要求的开、竣工履约保函。
若因政府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保证金应立即退还。

     5、若乙方在通过招拍挂程序并正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
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土地并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未能在
6 个月内开工建设(政府原因除外),甲方有权依法对项目用地进行处置。对逾期一
年以上未开工的(政府原因除外),甲方将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处置项目用地。

     6、乙方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随意转让或出租(向乙方关联公司除外)项目用地
使用权,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在乙方项目通过了吴中经开区招商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乙方应
立即配合申报并行审批制,积极展开项目报批报建事宜,在乙方获得建设项目方案
审定意见书(预审)后,甲方启动项目用地招拍挂流程。

     8、本协议书生效之后,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与本协议项下乙方项目用地
建设项目相关的环保、消防、安全等审批手续。

     9、若乙方发生特殊或重大问题(如转股、破产、生产重大问题等)时,乙方
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双方将尽量取得一致结论。

     10、本协议书自甲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甲乙
双方全部履行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之日终止。

     11、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二份。

    三、本次投资项目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尚须完成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项目土地公开招拍挂、环
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等尚
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风险。
       2、经初步测算,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预计取得“七通一平”土地并取得住建部
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半年内开工建设,两年内建设完成。建设期间
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影响该项目预期收
益。
       3、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
承诺,后续投资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细化调整,投资对经营业绩产生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政策环境变化、
添可智能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
       5、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存在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
少等相关财务风险。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