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2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6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8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金培荣先生召集和主
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丁煜先生、蒋月
军先生、万如平先生、胡晓麒先生和蔡永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展鹏科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代表办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 8 号公司办公楼裙楼二
楼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9)。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