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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展鹏科技:兴业证券关于展鹏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展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展鹏科技拟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展鹏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7.67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8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36,468,347.92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2,371,652.08 元。上述资
金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 47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预算   计划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元)         量(万元)
  1        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        9,737.52          8,769.43

  2          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            4,853.79          4,371.23

  3      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      5,154.06          4,641.65
  4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331.00          4,801.00

  5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4,952.20          4,459.86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194.00

                   合计                       40,028.57         36,237.17

      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资金缺口。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该 3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
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
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
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
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3、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
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
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