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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展鹏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9-09-28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就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587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7.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84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36,468,347.92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2,371,652.08 元。

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

会字[2017]第 47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预算     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量

 1         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            9737.52              8769.43

 2            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               4853.79              4371.23

 3       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          5154.06              4641.65

 4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331.00              4801.00

 5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4952.20              4459.86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194.00

                     合计                          40028.57             36237.17
   (三)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以上募投项目中的“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769.43 万

元,“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641.65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1,002.05 万元,占计

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 11.43%,“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349.34 万元,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 7.53%。



    (四)拟变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

实施完的部分合并调整为“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合并后的新项目投产后,产品仍为

电梯门系统产品、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新项目实施地点拟由公司原有厂房变更为拟购置

位于芦中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北侧,与现有公司厂区相连的新地块。该地块政府部门拟进行招拍

挂,公司拟参与上述土地的招拍挂,如果公司取得上述土地,将用于新项目的实施,如果公司不

能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将在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原有项目。

    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

件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均为公司原有厂房,随着新建产能的部分投产,原有厂房利用率趋于饱和,

上述项目继续实施面临厂房空间不足的压力。为更好实施募投项目,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

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拟将原募投项目中“五万套电梯

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和“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实施完的部分调整为“电梯

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并拟购置与公司现有厂区相连的地块作为新项目的实施地点。

    新项目投产后产品仍为电梯门系统产品、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与原项目相同,因此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实质变更,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规划相符。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

   (二)实施地点:拟购置芦中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北侧的新地块。

   (三)资金投入计划: 拟投入原 2 个项目未实施的部分,即:募集资金 12,059.69 万元,其

中,土地购置费用 1,632 万元,厂房及配套设施投资费用 7,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 3,180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247.69 万元,未来若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解决。
   (四)项目完成时间:2021 年 12 月

   (五)项目预计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就业人员 150 人,新增产值 11,000 万元,

新增税收 1,650 万元。

   (六)项目预计进度:

    2019 年:土地投资,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2020 年: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一期生产线和设备预计投入部件自动装配生产线 2 条,智能

化钣金零件加工中心,WMS 仓储数字化系统,物流自动输送系统,以及其它部分辅助设施;

    2021 年:二期生产线和设备预计投入建设部件自动装配生产线 1 条,主机自动装配生产线 2

条,SCADA 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MES 生产管理系统系统,打造智能化工厂;投入生产无速

度传感门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智能门机控制系统生产线。

    项目建成后,将巩固公司核心技术的行业领先地位,完善电气技术和机械技术的覆盖能力,

加强公司核心部件一体化配套能力的技术布局。

    (七)项目可行性:公司拟购置的土地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扬名传感信息园五星工业园区芦中

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北侧,与公司现有厂区相连,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新地块供水、供电、

排污、物流运输等问题都能与公司现有厂区进行高效整合。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进行的调整,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新项目投产后产品仍为电梯门系统产品、电梯轿厢及门系

统配套部件,与原项目相同,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实质变更,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规划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之前已对相关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科学的研究

和论证,并综合了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及发挥资源整合优势等因素的综

合考虑。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

出现项目延期、项目实施情况不及预期、项目投产后收益不及预期等问题,从而影响到募投项目

的实际经济效益,使项目最终实现的效益与预计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六、本次变更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变更后的新项目已完成入区协议签署、发改委项目立项,尚需办理土地的招拍挂等后续
程序、厂房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的变化,且出于对公司

未来更长远发展而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的

主营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吻合。同时,公司相关审议及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

充分评估后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运营与未来发展的需要。同

时,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变更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使募集资金的运用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无

异议。



八、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