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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展鹏科技: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公司
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所有监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情
况如下: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及 18 项子
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和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
机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展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董
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行使法律和广大股东赋予的权利,未
出现损害公司、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
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
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情况。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5、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经监事会核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